某人用20000元买了一套组合家具.一年后将其中价值75%的物品交给委托商店作价12000寄售,并按寄售价的5%付了手续
某人用20000元买了一套组合家具.一年后将其中价值75%的物品交给委托商店作价12000寄售,并按寄售价的5%付了手续费.其余物品自己留用.后来寄售的这部分商品,按寄售价卖出了30%,损坏了10%,委托商店按寄售价赔偿损失.某人自己留用的部分也损坏了20%,最后他把两处剩下的物品全部按原价的70%卖出,这个人共损失多少元?
12000X75%=600元
12000X(30%+10%)=4800元
20000X75%X(1-30%-10%)+20000X(1-75%)X(1-20%)
=9000+4000=13000元
13000X70%=9100元
4800+9100-600=13300元
20000-13300=6700元
请问:20000X75%X(1-30%-10%)中
20000X75%=15000
把15000当作了“1”那为什么用15000×60%?
或者15000×60%有什么意义或求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