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归归_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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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速与比原计划提高[1/9]后的车速比为1:(1+[1/9])=9:10,
则时间比为10:9,所以比原计划多用了[1/10],原计划的时间为:1.5÷[1/10]=15小时;
1小时40分钟=[5/3]小时,
则后一段的时间比为:(1+[1/6]):1=7:6,
后一段的预计时间是 [5/3]×7=[35/3](小时);
所以汽车速度为:
280÷(15-[35/3]),
=280÷[10/3],
=84(千米/小时);
全程为:15×84=1260(千米);
答:北京、上海两市间的路程为1260千米.
故答案为:1260.
点评:
本题考点: 分数四则复合应用题.
考点点评: 解答此题的关键是明白,因路程一定,则速度与时间成反比.
1年前
hongcheng966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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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你能帮帮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