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200 春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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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甲每千克价:
9.6÷(1-20%),
=9.6÷0.8,
=12(元);
原来乙每千克价:
9.6÷(1+20%),
=9.6÷1.2,
=8(元);
现在总值:9.6×100=960(元),
原来总值:960+140=1100(元)
甲种食品重:
(1100-8×100)÷(12-8),
=300÷4,
=75(千克);
乙种食品重:100-75=25(千克).
答:甲种食品有75千克,乙种食品有25千克.
点评:
本题考点: 百分数的实际应用.
考点点评: 解决本题先找出两个单位“1”,求出甲乙商品原来的单价,再假设都是其中的一种商品,找出与总价值的差,进而求解.
1年前
1年前1个回答
你能帮帮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