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逻辑.对偶式与反函数.数字逻辑下,对偶式与反函数和原函数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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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307 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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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偶式】指的是:通过以下变换规则,可实现【互换】的【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
  ①:所有的【与】和【或】互换;
  ②:所有的【逻辑常量】——【0】和【1】——互换;
  ③:条件是:变换前后,【运算顺序】不变;
从定义可知:【对偶式】总是相互的:A是B的对偶式,当且仅当B是A的对偶式.
2、【原函数】和【反函数】也是相对的两个概念.它们是通过以下规则实现【互换】的:
  ①:所有的【与】和【或】互换;
  ②:所有的【逻辑常量】——【0】和【1】——互换;
  ④:所有的【逻辑变量】(【原变量】——【P】),均变为相应的【反变量】——【¬P】;
  ③:条件是:变换前后,【运算顺序】不变;
  从定义即可看出:互为【对偶式】的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和互为【反函数】的两个【逻辑函数】,是有很多相同点的.不过也能看出它们的不同点:即变换规则④.这条规则也决定了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
1、【对偶规则】:
我们用【A*】表示【A】的【对偶式】;则:
  【A=B】→【A*=B*】;(符号【→】表示【推出】)
即:【原式相等的两个表达式,其对偶式也相等】;
(1)根据【对偶式】的对称性,可以很容易地证明上述定理的逆命题也成立;
(2)该定理有一个推论:
  【A=X】∧【A*=Y】→【X*=Y】;(符号【∧】表示【并且】)
即:【与一对对偶式分别相等的两个表达式,也互为对偶式】;
2、【反演规则】:
我们用【F′】表示【F】的【反函数】;则:
  【F】=【¬F′】;
  在教材中,表示【反函数】的符号和表示【非】的符号,根本就是同一个.事实上,是先有了【反函数】的概念,再有了【反演规则】——即上面2中所说的4条规则.而【反函数】最初的定义就是根据【非运算】实现的.所以说:
  【反演规则】其实就是一个根据【原函数】构造【反函数】的方法;
  最后再总结一下:
1、【相同点】——【对称性】;
根据这个性质,可得出以下结论:
(1)(A*)*=A;即:【A】的【对偶式】的【对偶式】,是【A】本身;
(2)(F′)′=F;即:【F】的【反函数】的【反函数】,是【F】本身;
2、【不同点】:
(1)不能直接建立【A】与【A*】的关系;只能建立分别与它们【相等】的,【另外两个】表达式的关系;
(2)可以建立【F】与【F′】的直接关系;知道其中一个的【真值】,即可知道另一个的【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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