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些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的字词,怎能不诱发我们调动这些语言文字的情绪啊!这句话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看着这些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的字词,怎能不诱发我们调动这些语言文字的情绪啊!这句话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看着这些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的字词,怎能不诱发我们调动这些语言文字的情绪啊! 这句话用了什么修饰手法?
为什么作者认为字词具有色彩声音气味呢?
aaaaaa7_333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芳M香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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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非常典型的通感修辞手法.所谓通感,是由一种感觉引发,并超越了这种感觉的局限,从而领会到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这种感觉的相互挪移,感官的交相为用,是人们共有的一种高级的感受事物的能力.人们常常利用这种超感性的能力,创造生动的语言去形象地反映事物.如“花红得发‘热’,山绿得发‘冷’”就属于通感修辞.
字词本来没有色彩、声音、气味,但作者经过通感的修辞手法,使得读者领略到不同于一般感知逻辑关系的新奇,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又合乎于审美规律,闪烁着审美创造的光彩.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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