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极限的定义:设{Xn}为一数列,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不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
已知极限的定义:设{Xn}为一数列,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不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不等式|Xn-a|<ε都成立,那么就称常数a是数列{Xn}的极限,或者称数列{Xn}收敛于a。
我想问的是:1.这个任意给定的正数ε到底是什么啊,为什么要把它引入到定义中呢?
2.为什么要强调不论ε多么小,ε又不是极限,为什么要这么强调?
3.而且为什么要将ε与N相比较?意义在哪里啊?
4.为什么要引入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