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酒厂(VAT一般纳税人)可以生产以粮食、薯类酒精为原料的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11年2月该厂的销售状况如下:

一、某酒厂(VAT一般纳税人)可以生产以粮食、薯类酒精为原料的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11年2月该厂的销售状况如下:
1、 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每吨为1500元,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单价每吨2100元
2、 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12000元
3、 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250000元
4、 当月用8吨薯类酒精及辅料生产薯类白酒22吨,销售了2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12000元,用15吨粮食酒精及辅料生产粮食白酒32吨,销售了3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格18000元
5、 当月用剩余的酒精和辅料生产粮食白酒10吨,每吨实际生产成本为8500元,将这部分白酒用于抵偿债务,已知该粮食白酒的每吨不含增值税平均价格为1万元,每吨不含税最高价格为11000元
6、 当月销售甲类啤酒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单价每吨为2900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每吨200元得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7、 当月销售乙类啤酒1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单价每吨为2800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每吨200元得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8、 当月有以往发出到期包装物押金5000元(甲类啤酒)和3000(乙类啤酒)到期未退
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20%,0.5元/500g,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白酒成本利润率1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的消费税
2、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合计数
4、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
二、某市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每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条58元.2010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1、 从甲卷烟厂购进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上述货物均已验收入库
2、 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后放行
3、 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
4、 与某商场签订赊销合同,按照挑拨价将本厂生产的20箱卷烟销售给该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截给了40%款项
5、 当月对某批发站按照调拨价销售100箱云雾牌香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
6、 按最高出厂价向某事业单位销售云雾牌卷烟10箱
7、 以10箱云雾牌卷烟抵偿欠外单位的贷款
已知:每标准箱=250条,1条=200支,云雾牌卷烟消费税税率36%,0.003元/支
1、 该企业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2、 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柯柯l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是Mars不是Mars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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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计算,让你了解一下过程吧

第一大题
1.增值税进项:(1500*10+2100*20)*17%=9690 元
2.增值税进项:12000*17%=2040 元

3.增值税进项:250000*17%=42500 元

4.现时的税法规定,薯类和粮食白酒统一了税率
增值税销项:(12000*20+18000*30)*17%=132600 元
消费税:(12000*20+18000*30)*20%+(20+30)*2000*0.5=206000 元

5.用于抵偿债务,消费税按最高价格计算,增值税按平均价格计算
增值税销项:10000*10*17%=17000 元
消费税:11000*10*20%+10*2000*0.5=32000 元

6.黄酒和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在超过期限后视为价外费用,没有超过期限的,不视为收入;其他酒类,在收到包装物押金时一律视为价外费用,同时计征税款
增值税销项:2900*140*17%=69020 元
消费税:250*140=35000 元

7.黄酒和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在超过期限后视为价外费用,没有超过期限的,不视为收入;其他酒类,在收到包装物押金时一律视为价外费用,同时计征税款
增值税销项:2800*100*17%=47600 元
消费税:220*100=22000 元


8.啤酒是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所以此处无需计征消费税;如无特别说明,包装物押金收入属于含税价外收入
增值税销项:(5000+3000)/(1+0.17)*0.17=1162.39 元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的消费税
参看第(5)小问讲解,得数是32000元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看第(5)小问讲解,得数是17000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合计数
汇总相加即可:206000+32000+35000+22000=295000 元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
应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
132600+17000+69020+47600+1162.39-9690-2040-42500=213152.39 元




第二大题
由于此题目只问消费税,所以只写消费税
二、某市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每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条58元.2010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1.取得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外购烟丝消费税,所以从供销社购进的烟丝不得抵扣.【注意:在购入时不能抵扣,于领用生产卷烟时抵扣】
可以进行抵扣的消费税:20*30%*10000=60000 元

2.进口环节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100+5)/(1-30%)*30%*10000=450000 元

3、 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
于领用生产时抵扣,此处没有说明领用了多少供销社的烟丝,假设与甲卷烟厂平分40%
应抵扣的消费税:450000*40%+60000*20%=192000 元

4.按合同约定之日确定收入
消费税:(55*250*20*36%+150*20)*50%=51000 元

5.【此处注意万位与个位的换算】
消费税:137.5*0.36*10000+100*150=510000 元

6.消费税:58*10*250*0.36+10*150=53700 元

7.抵偿债务以最高价格计征消费税
消费税:58*10*250*0.36+10*150=53700 元


该企业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参看第(2)项的解释,得数是450000元

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51000+510000+53700+53700-192000=476400 元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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