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社会变革的关系原理哲学与社会变革原理分析

menghaipeng668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xuvv 幼苗

共回答了23个问题采纳率:95.7% 举报

中国近现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解放斗争史,新
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史,都生动地显示了哲学在社会变革中
的先导作用.但是,由于哲学的高度抽象性,它的作用很容易被人忽
视.如果说,当社会矛盾把哲学问题推到了历史的前沿,以致不解决
就不能推动社会前进的时候,人们还比较关注哲学的话,那么,当这
个矛盾已经解决,而新的社会矛盾又还没有提出新的哲学问题的时候,
人们就会因忙于实务而忽视哲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年
是中华民族走上伟大复兴之路的时期,也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科学体系
并成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的时期.这种局面的形成是与哲学的先导
作用分不开的.      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巨变是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发端的.可是,
为什么这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在当时会成为波及面和影响面空前巨
大的讨论焦点?为什么这个早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了的问题在当时
还要费那么大的气力再来“解决”一次?如果不了解中国历史发展的
逻辑是怎样形成了当时那种极其特殊的形势,怎样把这个问题推到了
历史的前台,使它具有了全新的意义,是不可能理解这件事的.  在没有身历其境的年轻同志中有一种看法,认为那场讨论是为了
“政治需要”由“上面”导演的,实践标准也不过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的常识,没有什么理论价值.我想说这样几点:第一,这场讨论确实
与“政治需要”密切相关.但这种“政治需要”正是历史的需要,人
民的需要;满足这样的需要正是哲学的天职;哲学的理论价值恰恰取
决于满足这种需要的程度.第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
断是经过两千多年哲学思维的艰苦探索之后由马克思首先作出的深刻
论断.要真正理解和讲清这个命题并非易事.例如在经过一段讨论之
后,虽然几乎所有的同志都认为“语录标准”的荒谬性无可质疑,但
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命题却有种种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
“唯一标准”的说法太绝对,因为逻辑证明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
纯演绎科学中甚至只有这个标准;有的认为经过实践检验已被证明为
真理的理论也可以是检验新真理的标准;有的认为实践只是检验真理
的方法或手段,认识的对象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等等,就说明这个问
题并非常识,而是需要严密论证的原理.第三,从这个命题早已为人
熟知的意义上,固然也未尝不可以说它是常识,正如自然科学的许多
定理现在已成为常识一样.但是,当“文化大革命”使许多人(包括
一部分领导干部)连常识也“遗忘”了,以致“临悬崖而不知勒马,
入苦海而不知回头”的时候,恢复常识的意义之大就决不在提出新理
论之下.当时那场讨论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相当一段时间不仅维护
“两个凡是”的领导人反对,甚至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也很不理解,
听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也大吃一惊,也抵触、反感或
气愤,也认为是“反毛泽东思想”.我就知道有的同志是在得知毛主
席也说过同样的话以后才“恍然大悟”,相信这个说法“没有问题”
的.“文化大革命”的蛊惑性宣传使人们迷醉之深竟至于此,不恢复
这个“常识”怎么谈得上拨乱反正?     实践标准的重新确立既然解决了大问题,为什么十年之后又兴起
了生产力标准的讨论呢?这两个“标准”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通常的解释是,实践标准实际上已经内在地蕴涵了生产力标准,
生产力标准是实践标准在社会主义建设上的体现,在社会历史领域中
最彻底的运用、深化和发展.这种解释一般说来也未尝不可,但严格
地说是不准确的.为什么有必要兴起一场讨论来揭示这种蕴涵呢?如
果实践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运用、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的运用
就体现成了生产力标准,而且是实践标准的深化和发展,那么实践标
准在这些领域中还有没有自己的独立意义呢?生产力标准又是在哪一
点或哪几点上深化和发展了实践标准,在什么意义上是它的深化和发
展呢?上述的解释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严密的理论回答,实际上并
没有把两者的关系说清楚.而如果不说清楚,是不能真正认清两次讨
论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两个标准各自的意义及其相互关系,并从
中总结出理论经验的.  从理论上说,实践标准回答的是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即认识是
否符合实际的问题;而生产力标准回答的则是实践是否合理的问题.
前者判定的对象是真假,后者判定的对象是善恶.这是不同领域的问
题,不能混为一谈.正确地解决前一个问题虽然是正确地解决后一个
问题的前提,但是解决了前一个问题并不等于当然地解决了后一个问
题.有人以为只要是从真理性的认识出发,就必定能引出合理性的实
践,因而只要恪守真理问题上的实践标准,就能保证实践的合理性.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以某一真理性的认识为依据的实践并不
是独一无二,而是有多种可能的选择,可以引出不同的方案的.如果
说这些极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实践都合理,就等于宣布实践无所谓
合理不合理,就无异于取消了实践合理性的问题,这显然是悖理的.
如果要去判定哪一种实践合理,又拿什么做标准去检验呢?如果拿实
践做标准去检验,就等于以实践来检验实践是否合理,这是同语反复,
等于没有说.何况事实上也无法操作.实践标准本来就只有检验认识
真理性的功能而没有检验行为合理性的功能.检验实践的合理性是需
要另一种标准的.这种标准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价值观不同,追求
的目的就不同,实践合理性的界说和判定标准也就不同.这在价值观
不同的人们之间是很难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
展作为检验实践合理性的标准,当然首先需要根据对社会发展客观规
律的真理性的认识,但是还需要根据以解放全人类为最高理想的价值
观;单有前者而无后者是提不出这个标准的.必定有人按照他们的价
值观始终不同意这个标准,那也无法强求.但是如果绝大多数人同意
这个标准,我们就会有比较一致的社会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建设就会
顺利得多.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践标准讨论之后还必须开展生产
力标准讨论的理论上的原因.  我们说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属于不同领域的问题,不能互相代
替,并不是说两者没有联系.问题是怎么说明这种联系.人们做事情
的过程无非是了解情况,确定目的,制订方案,然后付诸实践.情况
的了解是否符合实际,即对认识对象的判断是不是一个真命题,当然
只有实践才能检验.至于以此为据引出的实践的方案本身是否合理,
却不能靠实践来检验,就社会历史领域而言归根到底只能靠生产力标
准来检验.但是,实践的方案能否变成现实又只有靠实践才能检验.
正是这两个标准的交替运用制约着实践的合理和成功.这就是两者联
系的具体内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的具体内容.我
认为“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应当是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它不只是要求
我们的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性,还进一步要求我们从中引出的
实践方案具有合理的价值取向.只有同时做到了这两条,才算是贯彻
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两次哲学讨论的次序正好反映了两者的统一关系

1年前

8
可能相似的问题
Copyright © 2024 YULUCN.COM - 雨露学习互助 - 16 q. 0.024 s. - webmaster@yulu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