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kylee1944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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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意假设快的那个人速度为X米/分钟.
第一步:首先是10分钟那一次的,可得出小明+小亮的速度为240米/分钟;第二次两者每分钟都少走20米,那么两者的速度和是200米/分钟,总的路程不变,因此第二次的时间为2400/200=12分钟;
第二步:由于第二次的时间更长,因此快的那个人第二次的走的路程比第一次走的路程更多(自己的,不是两个人的总和),因此列式为:10X+20=12(X-20),得出的结果为130.
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是不是这个速度:快的速度为130,那么慢的为110.合为240,时间是十分钟,总共路程2400,第一次快的人行驶的路程为1300
第二次,快的速度降低20,为110米/分钟,时间是12分钟,110*12=1320,跟第一次相比刚好差距20米,多了20米!
打字也好辛苦,楼主看着多给点分数哈!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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