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h426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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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思路:根据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分别求出甲、乙、丙的平均成绩,再进行比较即可.
根据题意得:
甲的平均成绩为80×0.2+98×0.3+75×0.5=82.9(分);
乙的平均成绩为85×0.2+75×0.3+90×0.5=84.5(分);
丙的平均成绩为95×0.2+73×0.3+85×0.5=83.4(分).
则从成绩看,应该录取乙.
点评:
本题考点: 加权平均数.
考点点评: 此题考查了加权平均数,用到的知识点是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关键是根据公式列出算式.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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