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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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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理念的每一范围或阶段,皆可证明其自身为许多思想范畴的全体,或者为绝对理念的一种表述.譬如在“存在”的范围内,就包含有质、量、和尺度三个阶段.质首先就具有与存在相同一的性质,两者的性质相同到这样程度,如果某物失掉它的质,则这物便失其所以为这物的存在.反之,量的性质便与存在相外在,量之多少并不影响到存在.譬如,一所房子,仍然是一所房子,无论大一点或小一点.同样,红色仍然是红色,无论深一点或浅一点.尺度第三阶段的存在,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是有质的量.一切事物莫不有“尺度”,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有量的,但量的大小并不影响它们的存在.不过这种“不影响”同时也是有限度的.
通过更加增多,或更加减少,就会超出此种限度,从而那些事物就会停止其为那些事物.于是从尺度出发,就可进展到理念的第二个大范围,本质.
这里所提及的“存在”的三个形式,正因为它们是最初的,所以又是最贫乏的,亦即最抽象的.直接的感性意识,因为它同时包含有思想的成分,所以特别局限在质和量的抽象范畴.这种感性意识通常被认作最具体的,因而同时也常被看成是最丰富的.但这仅是就其材料而言,倘若就它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来看,其实可以说是最贫乏的和最抽象的.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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