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氨储罐区防火堤的设计高度怎么确定?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3.5防火堤及隔堤

关于液氨储罐区防火堤的设计高度怎么确定?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3.5防火堤及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相对应的条文说明解释其目的是::(1)作为限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罐组;(2)防火堤较低,对少量泄漏的液化烃气体便于扩散;(3)一旦泄漏量较多,堤内必有部分液化烃积聚,可由堤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报警,有利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根据《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第三十九条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低温液氨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60%.2.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1.0~2.2m,防火堤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隔堤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0.3m.请问根据这两个规定该以哪个作为设计的最终参考标准.欢迎各位参与讨论,给予帮助!
we2我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一月上银章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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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楼上的朋友说的有道理,液氨属于乙类可燃液体,参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防火规范,山东省按高标准执行有一定的道理. 查看原帖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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