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16城市包含了浙江省的七市,上海市及江苏省的八市,已知2006年一季度“长三角”16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5
“长三角”16城市包含了浙江省的七市,上海市及江苏省的八市,已知2006年一季度“长三角”16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5375元.如下列出了2006年一季度浙江省七市和上海居民可支配收入
绍兴市:7281元 上海市:5870元 台州市:6470元 湖州市:5741元 宁波市:6453元 舟山市:5696 杭州市:6191元 嘉兴市:5453元
(1)求浙江市的七市居民一季度可支配平均为多少?(精确到一元)
(2)江苏省的八市居民一季度可支配收入为多少?(精确到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