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
(1)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分别为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6.12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未付,第二批货款36万元当月已付清。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费2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
(2)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5.1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4)购入服装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8万元,增值税4.76 万元;将其中价值4万元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要求】计算该商场2009年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