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名演员2009年3月参加某市庆祝活动,演出两场分别取得收入35000元、25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某名演员2009年3月参加某市庆祝活动,演出两场分别取得收入35000元、25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 9600 B12000 C12400 D15200
书中答案是C (35000+25000)*(1-20%)*30%-2000=12400
教材中:每次收入的确定(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由此我认为应当是(35000+25000)*(1-20%)*40%-7000=12200
可否正确呢?
有女同车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男我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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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答案是正确的.
是同一事项属于一次性收入,这点没有争议,你的和书本的理解是一致的.否则就不会合并计算.
你的错误,在于应纳税所得搞错了,合计不是6万,而是60000*0.8=48000,没有过50000
所以税率是30% ,速扣数20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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