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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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77《盖宽饶传》有一反例:“宽饶为人刚直高节,志在奉公.家贫,奉钱月数千,半以给吏民为耳
目言事者.身为司隶,子常步行自戍北边,公廉如此”.司隶校尉,比二千石.品秩高于六百石.比二千石之子要
“步行自戍北边”似乎表明六百石以上之子仍要服戍役.然据《汉书·盖宽饶传》的行文,我们以为,盖宽饶之子
的“常步行自戍北边”,与盖宽饶“奉钱月数千,半以给吏民为耳目言事者”都是意在突出盖宽饶的“为人刚直高
节,志在奉公.……公廉如此”的特例,是盖宽饶不同凡响之举.如果此说无大误,恰好表明,通常情况下,二千
石之子是可以免役的
还得提醒下,楼主将“丞相”与“宰相”弄混了.这个是台湾与大陆在提法上的一点小区别,丞相是当时的官名,而宰相的意思是掌握实权的大臣.在丞相的故事里找不到是正常的.而且这些丞相的生平也很好判断,前期的毕本上是军功受益者,一般都有军功,子侄往往也在军中,到了中期才逐渐有布衣出身的丞相,却多是儒生或是吏.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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