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俊受贿504万余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上述案例启示我们(  )

①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

②要少享受权利,多履行义务

③要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

④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④

jlsykss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ceany欣儿 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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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受贿504万余元,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说明做了法律禁止做的要受到法律制裁。③要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 ④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都符合题意。②要少享受权利,多履行义务观点错误。故答案是B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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