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yuangxiang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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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阅读很多时候就是要通过语法去推敲到底代词指的是谁呀.这个复数正好就是这样作用.
不考虑单复数,你还加这个themselves做什么呢?加了你怎么理解呢?
“I found it myself”中你纠结的应该是myself的位置了,读起来的时候myself是重读的.你在讲话中表示强调是可以把myself放在I后面去的,只是英语习惯上将表达句义重点的主位放在前面,其他成分放在后面(即脑袋小屁股大)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时候用it做形式代词) 如果换成itself,完全没有必要了从理解上来说. 如:It is easily understood why he skip classed to sleep in the dorm. 其实后面的why句子才是主语.
“Tom found John himself”这种情况下又指的是那个?Tom他自己找到的John(而不是别人找到的或者别人帮助他找到的).
你理解成指的是John的话,那什么意思呢?不符合常理.
还有呀,你看的新概念四,是一本非常书面化的用词及句型,别扭万分,都是可以理解的,你还没有看经济学家那本报纸,更拗口.见多了就自然语感加强啦.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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