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157页例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得出来的?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157页例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得出来的?
亏损弥补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3-23】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05年盈利12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为38万元。则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38-1-5=3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2×25%=8(万元)
张映群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我的生日是后天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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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看,2004年的亏损20万元,2005年补亏12万元,2006年亏损,2007年盈利4万补2004年的亏损,2009年盈利2万元补亏,这样算下来,2004年的亏损已经不能2010年在税前弥补了,截止2009年共补2004年亏损为18万元(12+4+2)
2010年的利润可以弥补2006年1万元和2008年的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2万元(38-1-5)。是否明白了?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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