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律诗绝句中,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平仄须按规定不能改变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除了――//―(七言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律诗绝句中,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平仄须按规定不能改变
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除了――//―(七言的//――//―)这个句式外,一般可以平仄不论.上面这个特定句型中如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用了仄声字则会犯了“孤平”,这是律诗中的大忌.因此有的“三”可不论,有的“三”尚须论.而七言第一字则很宽松,可以平仄不拘.
律诗绝句中,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平仄须按规定不能改变,这个在有些帖子里看到过,好像是总结唐诗三百首得出的结论,符合盒子的要求,在《学诗百法》,指示拗句法中讲过.但有些帖子说这些地方可平可仄,不知道哪种说法是对的,
acof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zangxiao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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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 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 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 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 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 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 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 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 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 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 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 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 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所谓的犯三忌是在五言的最后三个字和七言的前三个字
  这才犯忌
  平平平仄仄和仄仄仄平平是基本格律,没有错误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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