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C
yiyietian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DIYPRY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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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故A正确.《魏律》共18篇,《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项正确.《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620条. 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而《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故C错误.D项说法正确.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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