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

产品质量法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如何理解这里的十年时间,是否说造成损失,但两年间消费者仍不知道,但不超过十年,消费者仍有请求赔偿权?
hucky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wj213286 春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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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有误,并不是两年间消费者不知道。举例来说吧,2年的诉讼时效可能在发生N次中断或中止后,超过10年,如果不加以限制,不利于法律关系的稳定和纠纷的平息,因此,消费者的赔偿请求权,无论知道不知道、是否应当知道,“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即丧失”,在此之前,请求权可以行使。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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