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翻译3.《道德经》中思维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区别 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也体现在对天人关系,或者说主客关系的认识上.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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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德经》中思维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区别
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也体现在对天人关系,或者说主客关系的认识上.中方传统中占主导地位是“天人合一”,而西方则是“天人相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以主体作为万物的中心,孟子云:“万物皆备于我”.认为只要认识了自我,就认识了自然和世界.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人本文化,以主体的需要和实用出发,主张主体意向与认识合一,突出主体能动性.反映在语言形式上,汉语常用人称,即有生命的词做主语,注重人称的表达.
与东方不同,西方文化倾向于天人相分,主客相分.早在希腊时代,先哲们就将人与自然分割开来,区分自我意识与认识对象.反映在语言形式上,英语比较常用物称表达法,即不用人称来叙述,而让事物以客观的口气呈现出来.
例7: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
译文:Fine weapons are none the less illomened things.People despise them,therefore,those in possession of the Tao do not depend on them.原文中的“物”,指的是人民.老子反对战争,因为战争使民生凋敝,民不聊生.整句话的意思是战争是不祥之事,人民都厌恶它,所以有道者是不会发动战争的.Waley的翻译是很准确的,根据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当与自然和为一体时,即物我统一起来了.人始终是主体地位的.
中方的思维方式往往从自我出发来叙述客观事物,因而常用人称,或隐含人称,而译成英语时,英语这类非人称主语句采用“无灵主语”表示抽象概念、心理感受、事物名称,但谓词却常用“有灵动词”表示人的行为.正是由于英语重“物称”,汉语重“人称”而导致了英语被动语态的大量使用,可以说这也是思维主体性与客体性差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