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数学题,急王叔叔和李叔叔合伙经营一家饭店,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10月份的经营额是36000元,如果按营业

一道数学题,急
王叔叔和李叔叔合伙经营一家饭店,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10月份的经营额是36000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额,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多少元?如果利润是营业额的20%,他们10月份应分得利润多少元?利润要不要先交税在计算)
64426585 1年前 已收到6个回答 举报

我是nn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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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36000 X 5% =1800
利润=36000X20%=7200

1年前

5

hnjzgyq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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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36000 X 5% =1800
利润=36000X20%=7200

1年前

1

西西域狂风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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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原题还是答案啊,要什么要求也要说说啊。
营业额税=36000 X 5% =1800(元)
合伙企业总利润利润=36000X20%=7200
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则王叔叔所占股份是5/(5+3)=62.5%;李叔叔所占股份是3/(5+3)=37.5%(即1-62.5%)
所以王叔叔的利润是7200X62.5%=4500(元),李叔叔的利润是72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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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聚无怀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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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呢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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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心冲动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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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1800元。王叔叔10月份应分得21375元,李叔叔10月份应分得12825元,

1年前

0

六吨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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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作业呐。

1年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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