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同张溥的七录方式吗?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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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溥(pǔ)幼嗜学,所读书必手钞,钞已朗诵一过,即焚之,又钞,如是者六七始已.右手握管处,指掌成茧.冬日手皲,日沃汤数次.后名(名词做动词,命名)读书之斋曰“七录”以此也……溥诗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对客挥毫,俄顷立就,以故名(名气)高一时.
译文:张溥从小就热爱学习,他所读过的书一定亲手抄写,抄一遍再朗读一遍,读过之后就把它烧掉,再抄,这样持续了六七遍才停止.他右手握笔的地方,指掌上长了老茧.冬天手指冻裂,每天要在热水里浸几次,后来他把读书的房间题名为“七录”.张溥写诗作文思路敏捷,各方人士问他索取诗文,他不打草稿,当着客人的面挥笔就写,一会儿就写好了,因为这个原因他在当时很有名气.
无话可说000 1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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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多读多抄有利于记忆,这对张溥日后的对客挥毫,俄顷立就打下了基础.(或不赞同.死记硬背并不能长久记忆,读书要讲究方法,只有方法对了,才能读好书)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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