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句子算有歧义吗?我认为还是可以理解的

这个句子算有歧义吗?我认为还是可以理解的
“是他高中时的好朋友 在外省读书 放假了来北京看他女友 顺便来民大看看他”
有争议的大概是这个“他”字,但我觉得还是可以正确理解的句子的意思的.
大家觉得可以理解这个句子的意思吗?
chaoren1860 1年前 已收到4个回答 举报

卖唱的 幼苗

共回答了24个问题采纳率:66.7% 举报

先入为主的感觉,你先认定了这个句子能被理解你才去理解的,其实是个错句

1年前

5

h64530 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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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啊

1年前

2

翱翔_飞 花朵

共回答了1196个问题 举报

第二个“他”有歧义。
可以理解为是指代那个“好朋友”,与前后两个“他”不同。
也可理解为三个“他”所指是同一人。这个好朋友与他的女友关系亲近,譬如,是兄弟,乃至姐妹?或者,也是女性?

1年前

1

laoa612 幼苗

共回答了227个问题 举报

如果没有上下文,单看这个句子,确实是个病句,有歧义。错在对第二个“他”的理解有歧义。
如果这个人是个女的,那么就不存在歧义了。因为第二个“他”跟前一个“他”是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是个男的,就有歧义。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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