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分子间斥力的作用范围小于引力的作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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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huijing9210 春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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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力的本质是电磁力以及纯量子力学效应(常称为“交换力”),电磁力是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的,而交换力对于形成分子力的主角——电子、质子都是排斥力,因此,分子之间既存在斥力又存在引力.(万有引力过于微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分子往往是极性分子——它的正电荷中心并不与负电荷中心重合——分子的一端正电荷分布的较密集、而另一端则相反,这样分子就成了电偶极子.当两个这样的分子相距较近时,同性端相互排斥、异性端相互吸引,而两分子又可以自由转动,于是就倾向于转成同性端相互远离而异性端相互靠近的状态,于是,总的电力就是吸引(注意,电力与距离的关系),也就是说,较近时,总电力中的引力部分要大于斥力部分.非极性分子因其中的电子的飞速的环绕运动可使其成为瞬间的极性分子——某个瞬间正负电荷中心不重合,因上述类似的道理,近处的总电力也是吸引,但显然会更微弱.
当两分子极靠近时,两者的电子相互碰面——电子间距经常会极近,故斥力大增,而此时导致吸引作用的对方的质子与本方的电子的间距则还有大约一个原子半径的距离,因此电引力增大得不那么迅速,总之,此时总的电力变为排斥——极近时,总电力中的引力部分要小于斥力部分.
交换力也是电子极靠近时才凸显出来的,它加剧了分子斥力在极近时急速增大的趋势.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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